法律问答

我于2017年2月27日加入了一家公司。在试用期内,我因个人原因不得不离开。那是3月31日前的一个月零几天。我于3月29日辞职,但公司通知我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我在百度发现,我可以在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辞职。我告诉自己我会在3月份离开,但公司不同意,要求他们稍后请假,给他们时间重新招聘,否则可能会影响工资(上个月的工资根据公司的每日工资支付日期在下个月的16日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2022-08-02 1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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