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建筑工地工作。我右脚的第二个脚趾因为一块石头掉下来而骨折了。这种药只用膏药。这种情况能达到工伤的程度吗?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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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
三十二、
三十三、
三十四、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工伤构成二级伤残的,可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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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
三十二、
三十三、
三十四、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工伤构成一级伤残的,可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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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旧病复发,还能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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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