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叔叔在一家公司工作,在值班时受伤。他的左手食指被切断,中指失去知觉。他被评定为9级残疾。这合理吗?我请假在家休养已经快两个月了。然后公司单方面终止了劳动合同。我还没有联系它。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2-07-31 17:3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违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 "先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受伤职工应当对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即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 维权提示:农民工或临时雇佣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用工单位往往以δ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交以下材料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也要为职工的工伤负责:
    1、领取工资或劳动报酬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卡等;
    2、单位同事或共同劳动人员的书面证明等; 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