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两个月后,彩礼是8.8万元。结婚后,我再也不回我母亲家,也不见任何人。如果我起诉,法庭会要求我退还彩礼。另一方表示,彩礼已经花光了,宁愿坐牢也不愿还钱。我该怎么解决呢

离婚
2022-07-31 13:2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是指按照风俗习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
  • 符合法定情形的彩礼可以予以返还。《婚姻法解释二》规定,予以返还彩礼的情形是: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应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原则上彩礼不返还,但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应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