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丈夫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妻子可以索要
离婚损害赔偿,离婚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根据实际损失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过错方对受害者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