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6年8月下旬到工厂工作,工资由双方口头商定。10月中旬,工厂搬迁后,我离开了工作,并多次要求支付工资。直到2017年1月,只支付了部分工资。2017年2月,我再次询问了工资问题。老板说一切都结束了。8月,该公司丢失了手工登记的考勤表。老板说我没有出勤记录和工作记录。10月份,老板说我做得不好,只给了一小部分工资。律师怎样才能收回未付的工资???

2022-07-30 10:41: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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