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了大约45天。如果我辞职,我能支付我所有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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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未满一个月辞职未签
合同应支付其工资,但用人单位有
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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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以下情形主动辞职后能要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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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