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6年9月12日开始工作,但直到2017年3月27日才签署劳动合同。在签署劳动合同时,该公司还指出,3月27日之前是实习期。让我签字确认。我想问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这种公司仍然是非法的吗?第二:我辞职,直接离开。公司需要赔偿我吗?签订劳动合同前我必须支付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7-29 18: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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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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