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去年可以接收房子,但我没有收到。我上个月捡起它,准备装饰它。但是,物业管理部门应该从我收到房子到现在的一年内全额收取物业费。这合理吗?

2022-07-29 16:3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费的多少是关系到每个业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决定该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而且得到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物业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则物业公司还是有权要求出租人付款的。也就是说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的约定,必须要得到物业公司的确认
  • 即使业主没有入住,在办理完成收房手续之后必须交纳物业管理费。且物业费与装修和入住不相关。关于什么时候缴纳物业费的情况,根据地区和小区的不同有所不同,但是大部分小区都是开发商交房之日就开始收取物业费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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