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11月,我被诊断为尿毒症,并前往山东省潍坊市的一家私立二级医院接受治疗。住院45天后,我的病情没有好转。最后,我接受了血液透析治疗。当我出院时,医院要求我服用中草药四个月。我在透析期间用了两个月的药,还有两个月。现在我的病是没有药可以治疗。只有透析才能维持我的生命。我把剩下两个月的药还给了医院,医院说我没有清单和发票,也没有退款。最后,我同意退还一半的医药费。这合理吗!我能起诉医院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2-07-29 08: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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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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