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个问题要问。我是2018年的应届毕业生。现在我已经和一个单位签订了毕业后去工作的合同。如果我不去,我必须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如果我不想晚一点去,但也是在约定的工作时间之前,我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2022-07-28 17:2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一方解除合同违约的话,则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则根据协商的内容决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用人单位和员工约定的服务期合法有效,员工离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才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服务期合法有效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该专项培训有别于一般的岗前培训和普通业务培训,其是指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其内容往往指专业技能及专业知识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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