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其他人欠我4万多元。他用30万套房子作抵押。现在他不还钱了。他已申请强制执行。我能拍卖他的房子吗?非常感谢。

拍卖
2022-07-28 16:4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查封后需要向执行局申请执行立案,委托评估后向社会公布房产信息,进行拍卖。《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 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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