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需要转移行政工作,工作性质保持不变,工人人数保持不变。2005年我因公死亡时,我应该享受工伤保险规定吗?我只得到了一万多元的赔偿。

2022-07-27 09:26: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
    三十二、
    三十三、
    三十四、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工伤构成二级伤残的,可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
    三十二、
    三十三、
    三十四、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工伤构成一级伤残的,可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
  • 职工因工死亡后,需要照顾到其其直系亲属,按照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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