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再续签劳动合同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如果还是续签固定期限的那么单位应该承担什么风险呢?是违法的么?违法的话怎么赔偿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07 10:02: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的立法规定,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不肯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办呢?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并不罕见,那么,当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该怎么办呢——  
    一、当符合条件时,用人单位不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详细可参考本法第14条中的四种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二、用人单位不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付二倍工资。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动关系仍然存在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具体的起算时间应该从2008年1月1日本法实施之日开始。  值得提醒的是,如果劳动者要就以上的情况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赔偿的,要注意保留证据,方便举证。

  •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终止期,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除非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终止。且由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大多在该企业已经至少工作十年以上,或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坏处:
      劳动者失去了不断跳槽增加工资的机会。
  • 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
    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再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无具体规定。新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约定即可,均不违法。
     劳动合同到期前延长合同期限不属于续订,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未履行完毕仍然有效。但是履行完毕的就需要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在必备条款上做了很多新的要求,所以旧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是不完善的。如果内容每按照法定得来,等同于无。劳动合同书上是有关与劳动合同续签的栏次,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的解释,如果签订了两次,同样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两次就与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这种情况一般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而不属于续签.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之
    一.当然也要看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的,如果协议内容的意思是提前续签劳动合同,那就属于续签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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