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合同,不交保险。已经三年了。离职能不能得到补偿。工作地点是上海

2022-07-26 15: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如果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员工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某些违法行为还要支付相应赔偿金;如果公司不是以员工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等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企业搬到郊区员工离职一般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等
  • 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交社保的,具体原因如下: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缴纳社保是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处稽核科的工作。其各自主管不同,所以有可能出现某些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却又社保。
    弊端是离职转移档案时档案资料不全,会被新单位退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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