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7月4日,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骑着我的电瓶车。我在路上摔倒了,没有撞到其他人。我当时只是觉得腿有点疼。然后我带着疼痛回家了,晚上越来越疼。我不能去医院拍电影。我只知道我的右脚骨折了。那天晚上我在医院打了石膏。现在我在家里了。我可以申报工伤吗?如果可以申报,应该提供哪些材料,在哪里申报?

工伤索赔
2022-07-26 11:2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第六款的规定,电瓶车是否为机动车是本案的关键
  • 工伤的,先申请工伤,工伤认定后待治疗终结去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之后计算工伤赔偿。协商不了的,通过劳动仲裁处理
  • 提出骨折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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