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下离婚子女抚养权变更事宜,离婚是双方协议离婚的,当时女儿是协议给他的,但我不是出自真心的,因为他有使用暴力和威胁,我出于想维护父母的安全和面子,妥协了,现在离婚后探视问题上当时没有协议的很清楚,他口头承诺过可以让我带回家过夜之类的话都不算数了,而且把我四岁的女儿寄养在他亲姐姐家里,我很心疼我想要回女儿的抚养

离婚
2019-04-07 07:13: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160;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 孩子的问题:1一般有稳定收入的一方抚养。2征求孩子的意见。3对孩子的发展有好处。财产的问题:
    1、汽车、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双方可以协商房子和车子的价值,协商不成,可以请评估公司做评估。
    2、取得房子或者车子一方可以通过补足差额的办法给对方钱进行补偿。取得孩子抚养权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既然是协议离婚的,你们就好好商量,商量不成功只能走法律程序,需要帮助可以咨询我。
  •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就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来判决。 如果一方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可以这样做: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 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有一定难度的,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情形作了如下规定: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这是变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中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一方无力抚养孩子,那么只能通过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二)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在这个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下变更孩子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此种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下,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四)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时候并不能全部囊括,因为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法院审理中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