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因别人欠我家钱某日被担保叫去讨债,后担保人又找人对债主进行了非法拘禁十几个小时。现在在看守所三天了也不让见面,因为其他人还在审查,请问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4-07 06:39: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这里的“他人”没有限制,既可以是守法公民,也可以是犯有错误或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行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
    凡符合这一特征的均应认定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罪,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绑架,办封闭式“学习班”、“隔离审查”等等均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

  • 1、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刑诉法规定,符合刑诉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3、案情所述,行为人作为从犯,可以争取缓刑。
  •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日,但该期限届满和释放并没直接的联系。因为刑事拘留最长期限届满后并不都是可以出来,而是可能会转逮捕,一旦逮捕,就会一直羁押下去。只有没逮捕,才会释放。
    因此如果因为涉嫌非法拘禁而被刑事拘留,一般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走法律程序,然后根据是否满足定罪量刑的要求,再具体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