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由丈夫的父母全额支付并在婚后加上我的名字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我们能平分吗?

2022-07-25 16:0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在婚后的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个人婚前财产,不以婚姻关系而改变,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不能成为共同财产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房均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婚前房产婚后加名一般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离婚房产认定为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及共同还贷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不能因为婚后取得房产证就认定该房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需要结合财产来源细分婚前婚后两部分依法进行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的产权人所有,贷款由其继续偿还,但取得房屋一方应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增值部分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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