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是时候在一周内成为一名全职员工了。我的上司告诉我,我不符合工作要求,不称职。我无法调到全职工作,所以他让我找份工作。他和我和解了。约定的三个月试用期。我怎样才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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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超过约定期限,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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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单位是以什么理由辞退的,可以向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要求单位说明辞退的理由,若是非法辞退的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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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