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个月底辞职了。我应该在本月20日拿到上个月的工资。我连续拖延了三天。我让经理去找老板。老板不理我,想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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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老板,要辞职的,无论老板是否批准,劳动者都可以离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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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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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出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与老板谈谈心。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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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