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工厂上班满一年了,提出辞职,但公司却说对辞职人员不发年终奖,这样我该如何去维护我的权利我该如何去维护我的权利?本人在工厂上班满一年了,提出辞职,但公司却说对辞职人员不发年终奖,这样我该如何去维护我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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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想辞职的话得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员工试用期离职只要提前三天,转正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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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年终奖,一般是企业为了激励员工而形成的薪资奖励机制,通常会通过企业制度予以体现,企业则根据制度有依有据执行;是否发年终奖判定其合理或不合理的依据,一般应先结合相关制度进行判断,在此平台,他人无法代为作出正确判断;作为企业一方,由于经营目标未达成,年终奖励金不予发放一般来说是正常、合理的举措,但仍依照制度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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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部门经理填报《辞职申请表》提出辞职请求。
(2)部门经理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中心总监签署意见审批。
(4)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中心财务部领取工资。
(6)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辞职后工资福利怎算
1、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2、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3)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如需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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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