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高利贷。借据称年利率为24%,实际利率为48%。现在我不能再付一年的利息了。另一方把我告上了法庭。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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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年息36%即被认定为高利贷,超过部分利息无效可以不还,但是未超过的还是要还。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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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不还,债权人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自己的债务,但是超过了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如果采用暴力手段催收,有可能会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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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