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前,他被公司送到公司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起初,医院诊断为跟骨骨折,建议保守治疗。半年后,伤势没有好转,因此他被转移到市立医院接受治疗。医院诊断为跟骨骨折,病情延迟,导致创伤性跟骨骨折,需要进行大手术。在此期间,他接受了一年的治疗,最终被确定为8级残疾。现在我们必须起诉医院。我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时间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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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疗期间出现
医疗事故的,如果能证明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造成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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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