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配送中心工作了一天半。我没有最低工资或计件工资。我总共挣了300元。在那之后,我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我,所以我辞职了。但老板不付钱。原因是试用期内没有工资。以前,老板没有告诉我试用期和试用期没有工资。我想找回我应得的。劳工局表示,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不会提起诉讼。我该怎么办?

2022-07-23 15: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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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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