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全款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开发商在交房日期付不起。我只能选择在其他地方买房。从17年开始,我要求退房、退款,开发商同意退款,但我没钱。我该怎么办?我的要求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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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到一定的期限的话,购房者是可以选择退房的,业主最好是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
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
违约责任,因为直接选择退房的话,其实是划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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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房屋买卖违约而产生的退房问题,如果
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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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