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有问题想咨询下,我是一个企业26年的职工,因家里有事情连续旷工三个月,当时未履行请假手续,现已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我多次找单位想上班恢复劳动关系,单位理由是我旷工超过15天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当时叫单位人打电话通知我了,并且已发文宣布了就不能上班了。现时我还能恢复劳动关系不,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能否给以补偿,谢谢。

仲裁
2019-04-06 15:4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劳动关系的仲裁
    1、劳动者手中有没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作证,代理行为,公司盖章的与该劳动者有关文件等等。
    2、如果劳动者手中有这些证据,用人单位就要举证没有签合同的原因。
    3、建议是:如果劳动者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最好与劳动者协商解决。
  • 1 没有特殊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2 申请劳动仲裁员工可以要求支付额外工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经济补偿。
    其他合理请求等。 3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一、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三、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四、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