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与女方民政局协议离婚,当时男方欠债,房子与孩子归女方,并给了男方一定的经济补偿。但由于按揭,没有过户,房产证上还是男方的名字。离婚后,男方身为公司法人代表,资产被冻结了,法院将这套房子也冻结了,请问女方应该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离婚
2019-04-06 13:56: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1、自愿协商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4、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原则。
  • 房子的分割要根据房子的性质决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认定夫妻一方有重婚行为,另一方可以在分割财产时适当多分;
    1,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2,如果是一方婚购买,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离婚时可以双方协商处理,房产归购买方的,可对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分割,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应予补偿
    4,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能分割;双方父母出资的,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的出资及其增值部分应予补偿
  • 新注册的公司法人本人办理社保如下: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
    (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