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我们社区,2013年,一家房地产公司在这里待了七八个月。由于服务差,他们突然退出了社区。在接下来的四个月里,我们没有时间支付600多笔物业费,但我们找不到支付物业费的物业。去年,我在2016年突然发了一条短信,说我们应该支付所欠的物业费。当时我出差,回来的时候忘了!今天,我突然收到公司的一封信,要求我们支付1300多笔物业费。据估计,有700多笔违约赔偿金。他们收取超过700美元的违约金是否合法?违约金高于委托人。这在法律上合法吗?当时,他们入住时没有与我们签订任何物业合同。不清楚合同中违约赔偿金的百分比是多少?

2022-07-20 17:2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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