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期间,男人在外面借钱,但妻子不知道,借来的钱也没有用于家庭。后来,丈夫逃跑了。妻子需要共同承担债务吗?

离婚
2022-07-20 11:36: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如果债权人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是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因此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另一方负有连带的清偿责任
  • 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是需要共同偿还的,属于共同债务才对。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时通常不能发现隐藏的债务,故此在离婚手续办理结束之后,债权人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履行该没有约定的债务时,可以签署离婚债务类型的补偿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