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我有一对双胞胎女儿,现在两岁四个月了。两个女儿从月子至现在都是我一个人带大,我老公基本上很少过问过女儿也没带过女儿,我们也是感情破裂,现在要离婚,我想要两个女儿的抚养权,我有工作室,老公也没有固定的工作,现在没工作在家。这两年女儿的生活费我也出,不过比老公出的少一点。请问我怎么做才能拿到两个女儿的抚养权?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地把一个女儿抱走,剩下这个女儿这几天发烧天天闹着找老公抱走的那个女儿,我打电话给老公说,把女儿送回来让她们在一起,他没同意也不过问女儿的病情。

离婚
2019-04-06 09:27: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