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离婚,我是继父,需要付孩子的资料费和抚养费吗?

离婚
2022-07-19 01:4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的,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给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不论是对于夫妻一方是残疾人的,还是夫妻双方都是残疾人的,都应当以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优先标准来判断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协议离婚,能协商一致,残疾人一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如果是诉讼离婚,抚养费的多少不仅要看当事人支付一方的支付能力,还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进行判断
  •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