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9月23日,我付了定金买了一套房子。当时,这栋房子没有预售。我从12月份开始催促我支付首期款,但现在我不想买了。我能退还押金吗

2022-07-18 13:3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定金既是履约的保证,同时还是一种赔偿。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就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不予退还
  • 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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