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离婚前,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我现在离婚了

离婚
2022-07-18 12:4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借的债务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若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一方如果能够证明该不知情的债务,为另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知情方就不用承担偿还义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法律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 债务的产生需要看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
    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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