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去年8月11日加入公司的,今年8月11日正好是一年。今年6月,我休了两天年假。我提议在8月11日休剩下的三天年假,也就是工作一年后。但该公司表示,它不能再休年假了,因为公司是按自然月份休年假,而不是连续工作12个月。这个年假制度是否合理呢?

2022-07-17 17:38: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具有年假安排权,用人单位同意的,可以与春节一并安排休假。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 劳动法没有规定必须从每年1月起满一年才能休年假的,入职满一年后,就可以休年休假的。年假一般安排在当年度休,一般不做跨年度安排。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 你好,对于休息休假是否有福利待遇这一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法定节假日没上班时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看是法定节日还是法定假日,法定节日上班是支付三倍工资,假日上班是支付两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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