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业主大会还没有召开,行业委员会的人也不见了,业主也不知道合同是否已经签订,也没有宣布。该房产仍在这个社区。物业费支付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拒绝

2022-07-17 09:19: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服务是根据合同进行的,到不到位只能与合同相对应,你要拒交物业费,当然可以,但你要有留有证据证明他们服务不到,只要有证据,可以拒交服务不到位的部分物业费,不能拒交所有的物业费,否则打起官司,输的只会是业主
  •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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