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年龄60岁,工地事故,左手骨裂,右胳膊骨折!应赔偿多少钱!

工伤索赔
2019-04-05 21:08: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工伤事故可否双赔,《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就浙江省而言,一般遵循等额补偿原则,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劳动争议指导意见》第37条规定:“劳动者因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工伤的,一般应先向侵权人请求民事侵权赔偿;如其就民事侵权已实际获得相应赔偿,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在工伤待遇总额内补足工伤待遇。  因侵权人逃逸等原因,劳动者无法向侵权人主张赔偿的,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依法先行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其向侵权人主张后实际获得民事侵权赔偿的,可在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内按总额补差的办法结算;其向侵权人主张后仍不能实际获得民事侵权赔偿的,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应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相关费用后,可以向民事侵权人进行追偿,人民法院可视情追加劳动者为当事人。在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向劳动者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后,劳动者又向侵权人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追加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为当事人,使其依法行使对侵权人的全部或部分追偿权。
  • 认定申请时限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 一般遇见这种情况,先建议您去做个工伤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情形处理: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要求赔偿赔偿计算1医疗费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2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3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4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5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6生活护理费的计算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7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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