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两个月大的儿子,我是妈妈,现在还在哺乳期,我想请问我离婚了能获得抚养权吗?

离婚
2019-04-05 20:27: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的时候,孩子的分割主要看年龄以及父母双方的条件来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如果孩子两周岁内,那么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两个孩子的话一般分割是父母一人抚养一个,成年的孩子则可以自由选择跟父母其中一方。
    如果孩子只有一个您想争取的话,建议要尽可能的表达您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即可。房子分割的首先要看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分割。
  •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如果想与对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
    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 离婚时,哺乳期内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   
    (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从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宜。根据以2周岁为哺乳期界限。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若父方举证证明或法院查明有下列情形,应由父亲直接抚养,体现以子女方的利益为重的立法思想: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母亲仅患有一般性疾病,经治疗可以痊愈,则不在此限。如父母双方均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则应选择相对较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一方直接抚养。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虽属于违法行为,但如强迫其直接抚养,将对子女不利。如果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可以允许。
    (3)在现实生活中,母亲可能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或者难以妥善照顾小孩,致使子女无法随其共同生活,从维护子女利益出发,应当由父亲直接抚养。
  • 如果要去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