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此条是封闭式列举,也就是说没有以上情形,不能主张
离婚损害赔偿。
2、彩礼问题: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以下情形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您这种情形彩礼是不用返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