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夜总会当了五年收银员。我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买保险。现在我想辞职,因为工作时间长,休息时间少。我想问一下辞职后是否有任何补偿?

2022-07-16 05:1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干了十天辞职,没签合同是有补偿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该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没有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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