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亲戚口头协议房屋买卖。现金支付,没有收据没有协议,年老的当事知情人外婆已去世!但是亲戚朋友及邻居都知道这个房屋已经卖给我家了!我家已经在这个房屋居住长达18年之久,屋主的房产证也给我们了,只是没有办理过户,中间没有任何纠纷,最近一两年,遇上拆迁,他突然反悔了,我家该怎么办?

2019-04-05 15:52: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的赠与应当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然后才完成所有权的转移,由于没有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因此该赠与无效,房屋仍然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前妻以直接抚养人的身份,以女儿未成年为由将偷偷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的行为侵犯了你的财产所有权,属于无效行为,你可以要求法院撤消,至于变更抚养关系,是另一法律关系,你有权提出,要看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房产证没办理之前,可以申请撤回申请。但是买卖住房,是由双方签字办理了合同的。卖家违约,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房屋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赠与是房产过户的一种方式,房产过户的必要条件就是必须要有房产证,所以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办理赠与手续的,及时签订了赠与协议也是无效的。房产赠与具体流程如下: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 一、房产证遗失补证申请登记程序:

    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资料-交费领证。

    二、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补办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备注:

    1、第
    8、9项为单位申请遗失补证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证明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3、遗失启示自登报之日起需满30日,方可申请补证。

    三、收费标准:

    登记费:1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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