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有两个问题要问你。企业和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除了补偿(工作一年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还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二.企业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给予劳动者补偿(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外,是否还需要给予劳动者休假或休假补偿?

2022-07-13 18:3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如未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离职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包括公司聘用、培训这个员工发生的费用以及因为该员工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的直接经济损失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
    (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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