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大厨!我和前夫离婚时,我们都有一处房产。第一继承权是我们共同的孩子。但当他的前夫去世时,他为他回来要的孩子写了一份遗嘱。这份遗嘱有效吗?

2022-07-13 07:07: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只要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遗嘱的内容就有效,老人可以将自己的财产只给一个子女,也可以是多个子女
  • 一份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符合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遗嘱实质要件为:
    1、立遗嘱人要具有遗嘱行为能力,也就说遗嘱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 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继承权;
    (4)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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