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离婚方面的事情,我老公生育,我们就说去做试管婴儿,他不同意马上去做,还叫我等一年,我就说离婚,他说离婚可以,但是要叫我给他钱,请问律师我在法律上说得过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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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规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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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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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试管婴儿并不是每个人来门诊就诊都能做的。对受术人,首先要具备做试管婴儿的指征,且需要具备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只有符合国家
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的不孕不育夫妻才能进行辅助生殖治疗。
再则,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准生证,只需向当地计生部门进行二孩生育登记即可。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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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