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早上刚去上班,出去拿公司的发票。我不小心摔断了脚踝。是工伤吗?在三个月的休息期间,公司没有支付三个月的工资。现在公司想收回三个月的工资。公司必须确认工伤情况。工伤认定与三个月工资之间的必然联系是什么?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我如何保护我的个人权益?非常感谢。

工伤索赔
2022-07-12 19:2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