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在工厂工作期间患有颈椎病,在工厂被强行解雇。我如何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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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符合条件的可以要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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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用人单位非法辞退行为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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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劳动者原因,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职工本人,并给予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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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