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左手第五手掌骨折钢板未拆除,厂里己经报工伤,要多久才能做伤残鉴定,医院开的请假单自己要留着吗

2019-04-05 08:31: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 1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 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后申请评残,评残后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营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具体数额需要具体计算
  • 员工在工作中或是因为工作而受了工伤时,公司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发生工伤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比较严重的,可能就会请假养伤。那么工伤请假工资怎么算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根据你的情况,申请工伤的时效已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你这种情况属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提供申请,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不认定,你提起行政诉讼,就可以,找个律师代理,有困难到,当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那里指派的律师不收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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