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8月4日上午,我和朋友在辅道上向相反方向行驶,与一辆机动车相撞。我和我的朋友受伤了。我脑震荡,右脚扭伤。我朋友脸上、手上和腿上都有瘀伤。另一方的车上有四个人,他们持有临时牌照。交警说没有刹车痕迹。早上,我脑震荡,最近的记忆混乱,所以交警、朋友和对方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并遵循了简单的程序,确认上的非机动车驾驶员是我朋友的全部责任,我不负责,其他驾驶员也不负责。这个判断合理吗?我们应该遵循简易程序吗?

2022-07-11 15:42:2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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