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1年,由于公脚跟粉碎性骨折,单位为我支付了医疗住宿交通费。现在我的脚伤基本好了。单位要不要给我工伤赔偿?具体赔偿金额是多少?如果单位不赔偿,我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2-07-11 07:0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公司没有缴纳,那所有赔偿项目都是公司承担。其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公司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公司承担
  • 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

  •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劳动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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