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入职时间11月7日,离职时间12月15日,属于实习期间,其中12月10日发过11月的工资,我离职是因为家里有急事去外地某社交软件离职的,辞职报告以邮箱的形式发过去的,当时离职时也没说12月没工资,等我这个月10号问公司要工资时,她说不应该发,她说因为我没有去公司交接工作,再者我们实习期没签劳动合同,她这样做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05 05:02: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实习生并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所得并非工资,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属个税法的应税所得项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批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根据个税法相关规定,劳务报酬在四千元以下的扣除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扣除20%后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只有当实习报酬在800元以上的才需要交税。
  •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签的是实习协议或实习合同,而非劳动合同。
    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
    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聘用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因此,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 大学生实习期间与单位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具体如下:  大学生实习期间是否要签订劳动合同,应由大学生本人权衡利弊后作出决定,不过只要实习接受单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其实从保护大学生本身的权益角度出发,建议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劳动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都作出了较为明确的约定,对保护双方权益尤其是保护大学生本人的权益是相当有益的,至于大学实习生们担心的工作期限的问题都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决。
      实习期是指在校大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聘用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
  • 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员工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 不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
    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工资条、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使用。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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